11月22日至23日,一连有几位网友通过本网新闻热线询问,今年国庆期间,单位安排加了班,可最近发工资时,有关国庆加班的加班工资单位与员工之间有不同的认识。他们问,国庆节的加班工资应该怎么计算?昨日,记者专访了市劳动监察支队相关负责同志。这位同志答复,如果国庆7天假期全部加班且单位不安排补休,就应该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给员工相应的加班费。
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分开计算
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中秋、国庆放假安排,国庆假期分为两类:一类是法定节假日,即10月1日、2日、3日共3天;另一类是休息日,即10月4日、5日、6日、7日共4天。用人单位在10月1日、2日、3日这几天安排劳动者加班的,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“日或小时工资的300%”另行支付加班工资。他特别提醒,这个300%的加班工资是在正常支付员工工资的基础上额外支付的,而且法定节假日加班,法律规定是不能用补休冲抵加班费,必须支付劳动者加班费。
10月4日、5日、6日、7日,这4天属于休息日,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,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;如果不给补休,则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“日或小时工资的200%”支付加班工资。
加班费具体该怎么算?
这位负责同志介绍,按照国家劳动部门的规定,计算加班工资时,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.75天折算,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。
今年国庆长假期间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分别为:
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=月工资基数÷21.75天×300%×加班天数;
休息日加班工资=月工资基数÷21.75天×200%×加班天数。
加班证据应保留作维权之用
现实中,很多人烦恼“加班费”不能拿到手,而每年节假日后劳动部门也会收到相关举报。
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或未依法足额支付加班工资,劳动者可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;如果对工资基数、支付标准存在争议,则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。


